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金凯新城(哲桥七岭、元木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EPC)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经开字[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 ,
2.2 建设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地块一:项目新建安置房安置600户,安置人数2310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9万㎡(折合59亩),总建筑面积约16万㎡,配套建设水电、道路、通讯、消防、绿化等基础设施;地块二:把A区约35亩±0.000以下(基础及地下停车场等)全部纳入本次建设。具体详见本项目建设规划条件及红线图。总投资额约36638.56 万元。
2.4 工期:8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4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2.5.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5.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5.3采购质量要求: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省、市、行业有关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需求,且满足设计要求。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勘察设计: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及配套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
采购: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施工: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土建、装饰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施工及设备采购并通过工程验收合格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施工和勘察设计单位都是省外企业需同时提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拟任施工
(2)勘察、设计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施工
3.3.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1月 25 日至2019年 11 月29 日17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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