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20-2021年度输变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3725)
深圳 2020-2021年度输变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框架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63725),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3725 1.3. 工程进度要求开展委托项目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编制《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负责组织召开项目审查会,邀请行业内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报告评审工作。根据评审意见完成报告审定版编制,按工程进度要求取得报告评审专家组最终审查意见。报告质量及专家组意见须满足建设工程后续手续报建要求。 3、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取得评审专家组最终评审意见后一周内将报告审定版、专家评审意见及电子版文档提交业主单位存档。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2家中标。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中一个标包(段),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排名及标包(段)顺序依次推荐。 第1标段:包括福田、南山(前海)、宝安、龙华、光明区等5个片区在内的西部片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预计采购金额210万元 第2标段:包括罗湖、盐田、龙岗、坪山、大鹏新区、深汕合作区等6个片区在内的东部片区内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预计采购金额210万元 框招有效期:2020年1月1日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以晚到者为准)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以2020及2021年下达的委托书为准,中标价为暂定价并签订总框架合同,并以委托项目签订委托书及补充协议,已签订补充合同但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原因在2021年前未完成的项目,后续工作仍由原中标单位延续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2 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深圳 ,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 应具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7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监督部门 对采购过程中认为存在违规行为,或对所涉及的业务内容及采购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招投标服务机构(南方)投诉 : 投诉 投诉 投诉 对采购过程中认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或评标专家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可向深圳 监察部举报: 举报 举报 举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监察局。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 九、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