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遂川清秀风电场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已由项目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规模:遂川清秀风电场位于遂川县西南山地,拟设计安装约23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电机组。
风场场址海拔高程为1500~1760m,植被稀少且低矮。风场为山地风电场,风电场已建设完成。风场山脊分东、西两部分,大致呈人字形排列:西部山脊大致呈N至S走向,长约3km,宽约500~1000m,高程1500~1760m;东部山脊大致呈W至E走向,长约4km、宽约30m~1500m,海拔高程1500~1720m。。本次招标范围为遂川清秀风电场进场道路硬化、排水沟、过路涵管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遂川清秀风电场工程项目 进场道路硬化、排水沟、涵管工程,总长17公里,其中路宽4.5m部分长度10公里,路宽3.5m部分长度7公里,硬化厚度18cm,混凝土强度为C25。
包括硬化后的路面切缝、路肩两侧的覆土,每侧覆土宽度约1m,压实后高度与硬化后的路面齐平。2)沿进场道路浆砌石排水沟17公里,0.4m ×0.4m ×0.2m ,M7.5浆砌块石,M10水泥砂浆抹面。
包括排水沟的土石方开挖、回填等所有工作。3)沿进场道路埋设直径1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0道,具体位置现场确定,并设置相应的沉砂池。
4)风电场进场道路路基已修筑完成,在进行硬化前需要对之前的路基进行平整压实,达到道路硬化的要求;排水沟沿山体侧施工,开挖深度要达到要求。
5)负责施工期环水保措施费 等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6)承包商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加工厂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均由承包商自行解决,包括场地选择、征林征地手续办理,后期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费用自理,含在投标报价内。
7)承包商需安排专人与发包人共同参与本工程手续办理、对外协调、阻工协调等工作,积极应对各级领导现场检查工作事宜,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此项工作按月予以评价和考核,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
且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工期和价格索赔的理由。8)现场查勘、选定弃渣场、取土场,并得地方政府环评、水保等部门批准,用以堆放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渣,弃渣后应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渣场部分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本工程工期 95 日历日
本工程计划进场日期 2019 年 11 月 30 日
本工程开始进行硬化日期 2019 年 12月 10 日
本工程所有进场道路硬化完成日期 2020 年 2 月 27 日
本工程所有硬化道路路肩覆土完成日期2020 年 3 月 14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和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按通知要求日期进场和开工,不得延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施工业绩要求: /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集团 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 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 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a) 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b)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 。
c) 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4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