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粮食质量检验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9-SN-XC-HW-1146
三、采购人
四、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粮食质量检验能力提升项目1批
项目概况: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采购预算:1600000.00元;全自动电位滴定仪,采购预算:380000.00元;原子荧光液相联用仪自动进样器,采购预算:100000.00元。
项目用途: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进口设备,已进行论证及公示),1套;全自动电位滴定仪(进口设备,已进行论证及公示),1套;原子荧光液相联用仪自动进样器,1台。
采购预算: 20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进口产品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12 08:30:00至2019-11-1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03 14:30:00
2、投标
3、开标时间:2019-12-03 14:30:00
4、开标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