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 河南省 郑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4号线民用通信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 河南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 河南省 ,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TC1991CRW。
1.3 项目
1.4 招标范围:郑州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4号线轨道交通车站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机房配套、电源配套、光缆传输、传输设备、运营商无线主设备施工等监理服务等。
1.5标段划分、轨道线路、中标人数量、预估规模:
标段划分 | 轨道线路 | 预估中标金额(万元)(含税) | 中标人数量(N) |
NO.1标段 |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 | 196.57 | 1 |
NO.2标段 | 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 | 168.34 | 1 |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申请所有标段,但最多可中取1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为第一中标人,则按照标段顺序取标段顺序靠前的为中标标段。 |
1.6服务期限:根据地铁施工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方案需要调整变更或地铁施工变化,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直至项目结束。终验合格后保修期24个月,按独立线路的实际交维时间起算。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5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0系列)。
2.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专业资质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须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记取。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结算文件)。
2.7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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