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某部共同基础XLC工程施工招标
澄清与修改公告(第001号)
各潜在投标
现对邵阳某部共同基础XLC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类似项目中“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60万元及以上的运动场或体育场或田径场新建工程。”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近三年(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60万元及以上或者单项面积在15000m2及以上的运动场或体育场或田径场新建工程。”。
2、招标文件第80页,合同专用条款第19款其他条款第3条中“运动场所有使用的合成材料均需符合GB36246-2018。”修改为:“运动场所有使用的合成材料均需符合GB36246-2018,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 技术规范》要求的认证证书”。
3、招标文件第85页,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运动场所有使用的合成材料均需符合GB36246-2018。”修改为:“运动场所有使用的合成材料均需符合GB36246-2018,且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认证 技术规范》要求的认证证书”。
4、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当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