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陶瓷谷城中村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佛山路新建工程已由醴发改【2018】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醴陵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经营管理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道路设计全长297.12米,宽25米,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铺设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及沥青砼面层、安装交通标志标线、安装路灯、铺设排水管道、栽植苗木等项目。经济指标894.09元/m2,(其中市政道路排水708.65元/m2、土石方83.11元/m2、交通标志路灯安装65.7元/m2、园林绿化36.63元/m2)。
2.3 工程施工费:6647256.34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式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 11 月 27日至2019年 12 月 19 日09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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