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霞流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东县霞流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东发改批【2019】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东县霞流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总投资为7363688.33元。
2.4 工期要求: 210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 衡东县霞流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衡阳”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不符合上述条款的投标人否决其投标资格。
3.7 投标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具体要求: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接受银行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两种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2日17:00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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