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建筑垃圾及余泥消纳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吴川市建筑垃圾及余泥消纳场(一期)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吴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吴发改投[2019]6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 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建设 >2.3 工程概况:塘缀石埠石场面积35 亩,建设内容包括平整场地、出入口道路硬底化、建设围墙(砌240mm围墙,每10米设一根柱,基础深0.5,宽0.5米,约0.6公里)、洗车槽及办公用房、门卫室等硬件(基建),运营期结束后进行地表绿化恢复;建设场地功能分区道路(处置场所设置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混合垃圾堆放区,分类暂存)。项目总投资估算:521.4万元,其中勘察费为2.4万元、设计费为9万元、工程建安费为51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298万元,设备采购费及安装费为212万元) ,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4 计划工期: >2.4.1勘察工期要求:勘察(含测量)服务期要求: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提出勘察测量方案,自签订合同及采购人确定勘察测量方案后,中标人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及测量成果文件。相关勘察测量工作及后续服务按工程的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安排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如果延误工期,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测量合同价格的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测量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采购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供应商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2.4.2设计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期实施节点控制,具体要求如下(不含评审、补充、修改时间): >(1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修改及深化并报采购人审批(同时进行勘察测量工作,收到采购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测量成果文件); >(2 )中标人应在深化设计审查批准后 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如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须在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 )中标人应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如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须在5 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延误设计工期,中标人对招标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设计工作有效期限以双方签订设计合同的时间为准,如在施工期间遇设计变更,需要中标人出具设计变更施工图的,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设计变更通知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出具设计变更施工图,如中标人未能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变更施工图的,中标人每拖延一日罚款2000 元。 >2.4.3施工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10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工日期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算起,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延误施工工期,中标人对招标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施工合同价格的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施工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2.5 质量要求:合格。 >2.5.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勘察、测量、红线内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EPC总承包 等,具体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配套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通过、包工程施工实施、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包范围内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备)以及竣工验收试行、通过、包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 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③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 。 >(3)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 >(4)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资质。 >3.4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总公司投标,不接受 投标。 >3.5 拟派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7 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的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土木(岩土) 工程师资格。 >3.8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施工员1 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要求持有建安C 证)、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 >3.9 注: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文】,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提供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年 12月 2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 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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