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9]16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醴陵市环境监察大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淤泥土方开挖、现浇砼生物滤地、浮水植物种植、排水管道铺设、砖砌黑臭水渠道;项目总投资约9878639.00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设计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30日9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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