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煤炭坝镇九年制学校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经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2018】239号、宁发改审[2019]2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1、工程
2、建设
3、项目概况:新建小学教学楼6394㎡、初中教学楼4494㎡、 办公行政科技楼2574㎡、食堂及风雨操场5005㎡、教师公转房7391㎡、设备用房195㎡、连廊393㎡、篮球场5个、羽毛球场4个、乒乓球台7个、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进行土地平整,新建车行路4978㎡、绿化15570㎡、硬质铺装4153㎡(含人行道、广场、硬质铺装),以及校门、围墙、消防水池、电力、给排水、环保消防设施、挡土墙、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4、招标范围:
4.1设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弱电、校区道路、综合管网等施工图设计,并满足工程报建、验收等所有资料文件、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4.2施工范围:包括宁乡市煤炭坝镇九年制学校土建、装饰、安装、消防、给排水、绿化、道路等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5、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6、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322.0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9658.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24.77万元,预备费838.67万元。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质量标准:
8.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8.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9、保修要求:按原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包括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拟任总承包
5、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施工
7、投标人拟任的总承包
8、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
9、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 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担任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11、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1月 28 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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