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桥街道长益常高铁安置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光桥街道长益常高铁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由益阳市赫山区发展与改革局以 益赫发改招核【2019】31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长益常高铁建设安置经费。
标段编号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招标范围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一标段 |
1200 |
详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0 |
二标段 |
1000 |
详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15 |
三标段 |
1500 |
详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第一标段至少
3.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它要求:招标人只允许投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对多个标段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第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9:3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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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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