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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中医医院医疗康复养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日期:2019-11-2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安化县中医医院医疗康复养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中医医院医疗康复养老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9)252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拨下筹,招标人(项目建设单位)为安化县中医医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3  建设

2.4  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由1栋4层框架结构的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及1栋15层框架剪力墙结构的住院综合楼组成,门急诊医技综合楼建筑高度为18.9m,住院综合楼建筑高度为64.8m,总建筑面积为123738.91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地下室、门诊医技、住院部、液氧站、高压氧仓、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站),设备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净化工程、弱电工程、供氧吸引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医疗设备及器械、厨房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标示导向系统、工器具及办公家具),室外工程(道路、管网铺设、园林绿化)。建设总投资约55988.87万元。

 2.5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7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绿化、电气、消防、暖通燃气、垃圾处理、医疗工艺、装饰装修、亮化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地下室、门诊医技、住院部、液氧站、高压氧仓、污水处理站、生活垃圾站),设备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净化工程、弱电工程、供氧吸引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医疗设备及器械、厨房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标示导向系统、工器具及办公家具),室外工程(道路、管网铺设、园林绿化)等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等适用于医疗用房各指标要求(具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要求进行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3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完成一个设计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10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施工业绩。

3.4拟承担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4.1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4.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16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4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行政公章。

3.7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复杂性及施工环境,投标人须于2019年 12月4日 17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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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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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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