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涟水南岸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江龙滩大桥~华星路段)新建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涟水南岸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江龙滩大桥~华星路段)新建工程 --市政工程施工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行审〔2016〕138号、娄发改行审〔2018〕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建设基金,
2.2建设
2.3规 模:娄底市涟水南岸综合治理项目一标段(江龙滩大桥~华星路段)新建工程起于湘阳街处,止于华星路,包含沿江大道建设和沿线防洪堤建设。沿江大道(湘阳街-华星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按城市生活性次干路实施,路幅宽度24.0m,设计车速30km/h,道路全长约901.4米,沿线规划为商业和居住用地,兼顾承担服务性交通。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边坡处理、路面、排水管网、盖板涵、绿化、亮化及电力管道预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路基土石方、路基防护、边坡处理、路面、排水管网、盖板涵、绿化、亮化及电力管道预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到位,且无在建工程。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
3.9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I)” 和娄建发[2019]41号。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
投标担保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注: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自行在娄底市 网( /)选择进入“”,用湖南CA证书 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 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12 月 23 日 09 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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