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 输变电生产楼项目可研及设计评审咨询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海南三亚 输变电生产楼项目可研及设计评审咨询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进行报价响应。
1.项目信息
1.1项目 1.2采购编号:0006200000061833 1.3 (2)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咨询报酬含专家评审费用。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评审报酬 (1)初步设计评审收费标准(按下表取费标准的80%计取) 概算投资额 1500以下 1500-3000 3000-10000 10000-15000 15000以上 初步设计评审取费 3以下 3-6万 6-10万 10-15万 按国家规定 注:单位为万元。评审的基数取费应按项目申报概算投资额分档计取,在相应的区间用插入法计算。 (2)施工图技术审查收费标准 序号 投资额(万元) 费率(%) 备注 1 1000以下(含)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6.5% 1.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 1000-3000(含)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6% 3 3000-5000(含)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5.5% 4 5000-10000(含)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5% 5 10000以上 按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4% (三)合同签订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成交后,建设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成交浮动系数(成交浮动系数=1-成交下浮系数)签订暂定价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计费基数的估算投资额暂按送审投资额的90%计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评审费计费基数的概算投资额、预算投资额均暂按送审投资额的80%计取,并按计算标准和公式分别计算可研报告评审费、初步设计评审费和施工图设计评审费,合同暂定价=(可研报告评审费+初步设计评审费+施工图设计评审费)×成交浮动系数。 2.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后,建设单位组织结算审核第三方按照约定的报酬计算标准和依据、批复文件、建设单位对咨询服务的考核评价结果,按实核定评审咨询费用,并按成交浮动系数办理费用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 5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6 供应商在海南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海南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8 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1)工业与民用建筑类设计企业,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资信证书)。 (3)最近三年(2016年至今)有承担与本次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亚 输变电生产楼项目可研及设计评审咨询服务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11月29日17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03日17时00分00秒下载加盖海南电子章的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 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响应,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 供应商登记 (2)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①网上支付(此支付方式无需等待人工审核,建议优先采用) 供应商在 在提交订单时选择网上支付方式,通过网上支付交纳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 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各供应商将无法使用企业网银支付交纳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工本费,届时请通过个人网银支付。 ②电汇或转账方式 供应商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个人账户转出,且需要开具供应商名称为发票抬头的,须在电汇或转账时附言:供应商全称+采购编号后五位+工本费;如工本费由供应商账户转出的,须在电汇或转账时附言:采购编号后五位+工本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转入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
2.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规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