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 >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粤发改交通函【2016 】1876号 、粤建市函〔2016〕1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顺广轨道交通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 工程 >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西延顺德段机电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 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1. 的施工业绩。 >(6)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8)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提交《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二)。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牵头方,且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3 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详见附件三)。 >(11)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中单列的,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条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3、若本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二、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时须提交资料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提交资料一览表》。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顺广轨道交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