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沙市 永安支局、安沙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长沙市 永安支局、安沙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工程概况
2.1 项目
2.2 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423.6402万元。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7.1 标段划分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控制价 (万元) |
标段1 |
浏阳市永安支局改扩建项目 |
210.4878 |
标段2 |
长沙县安沙县域仓储配送中心项目 |
213.1524 |
注:供应商可投标所有标段,但仅可成交1个标段。如第一标段已确定A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第二标段及后续标段中A供应商报价参与平均价计算,但不参与排序。
2.7.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浏阳市永安支局改扩建项目和长沙县安沙县域仓储配送中心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其他
2.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8.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其中投标标段二:长沙县安沙县域仓储配送中心项目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至少配备
3.4.2 拟任
3.4.3 本项目不强制配备技术负责人,可由
3.4.4 拟任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
3.4.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5 拟任本次投标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每标段。
5.2 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是转账形式,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开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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