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水口山原宏兴化工 厂区场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水口山原宏兴化工 厂区场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常发改【2019】4号文 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建设工程总投资185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按不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即至少配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与资质相关联的子公司或 ,不得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 12 月 2 日~2019年12 月 6 日17:00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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