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2019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2019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施工已由茶陵县水利局以茶水字[2019]124号~128号5个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茶陵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土建部分总投资约6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5月30日,本次施工招标共为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结算方式:结算时以县财政、县审计部门审定的单价(关于结算单价说明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根据“茶陵县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茶政办发〔2018〕6号)”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9 年 12 月 3 日~ 2019 年 12 月7 日 17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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