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受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项目
招标编号:HNJS2019-HW-1009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招标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
2 |
台 |
590000.00 |
1、监护型救护车 2、用于医院的急救病人的接送 |
要求:1、本项目包含设备的采购、改装、及免费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基本资格条件涉及到的“近三个月”指“2019年9月、10月、11月”)
四、公开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2月03日~2019年12月07日(节假日不休)下午17:00时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招标文件40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10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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