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公司津能滨海增加干渣磨制系统EPC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津能滨海#1、2机组锅炉由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设计和制造,为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的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前后墙对冲、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半露天布置、全钢构架的P型锅炉。型号为B&WB-1136/25.4-M。锅炉配有无炉水循环泵的内置式启动系统。运转层以下封闭,运转层标高为12.6m。每台炉设置1座Φ=6.5m、V=200m3钢结构贮渣仓,可存渣2天以上,布置在锅炉房外。
石灰石粉仓
两台炉共设1座混凝土石灰石贮仓,容积(1000m3)能够满足BMCR工况下燃用设计煤时单台机组2天石灰石耗量。
2.2招标范围:
增加一套出力为20t/h干渣磨制系统项目,干渣磨细系统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工艺、热控、电气、土建的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初步设计、详细设计、供货、安装与施工。
具体要求,见技术部分。
2.3服务期限
本项目总工期150天,具体以合同签定日期为准,合同盖章签字生效后三日内,投标方进场开始施工准备工作。
2.4其他:
投标方的生产、生活场所受现场条件所限,招标方不为投标方提供现场住宿场所,住宿场所由投标方自理。招标方仅为投标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具由投标方自理。根据项目需要,招标方将对投标方现场办公场所用水、用电、用暖收取费用,具体结算办法按招标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基本结算原则是按水、暖、电的成本价进行收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起--投标截止日止)至少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电企业干碴磨细或石灰石制粉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3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电企业干碴磨细或石灰石制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合同证明文件,所提供的合同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服务期限、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文件。
注: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2月03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1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