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珠海铁塔2020-2021年外电改造施工服务(标段一至标段四)、项目编号: 2019-002-ZB-ZH,招标编号:07-02-04A-2019-D-D1981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4个中标人提供珠海铁塔2020-2021年外电改造施工服务(标段一至标段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铁塔站点外电【含高压(10KVA 及以下)部分和低压部分(380V 和 220V)】的设备及线路改造施工服务,铁塔站点的高压设备修复、低压电力线缆(架空、埋地)修复、更换电线杆等。
1.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或合同执行至框架上限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投资总预算含税1700万元人民币,划分为4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项目标的总金额及各标段金额均为估算金额,各标段的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委托的内容为准,在工程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并在不超过各个标段的预算金额估算范围内适当调整工作量。
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区域 |
标段一 | 500 | 珠海市香洲区板障山以北区域 |
标段二 | 450 | 珠海市香洲区板障山以南区域(含海岛); |
标段三 | 400 | 珠海市金湾区域; |
标段四 | 350 | 珠海市斗门区域 |
合计 | 1700 | /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最高限价为含税500万元,标段二最高限价为含税450万元,标段三最高限价为含税400万元,标段四最高限价为含税3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2.1.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非粤注册参选人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的备案登记手续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并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保证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的备案登记手续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手续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如无相关手续,需承诺在项目中标一个月内完成登记手续。
2.1.6本项目需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且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5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4日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9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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