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安达工贸 食堂经营外包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
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更正公告如下:
1、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餐饮服务许可证》已合并到《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因此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更改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招标前附表第6.1.1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专家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专家4人,业主评委1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其他事项均不变。
招 标
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