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经济开发区保税仓及冻库4#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洞发改审【2018】280号文批准建设,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洞发改审【2019】333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解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3层,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丙2类仓库。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本工程建筑面积7276.01㎡,建筑总高15m,基础为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外墙面四周贴瓷砖,项目总投资额860.85万元。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洞口经济开发区保税仓及冻库4#楼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建安工程。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等。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9]25号文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保函或转账;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3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10时止。
5.4采用保函提交的,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投标保函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保函格式提供。
5.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由牵头人递交。
5.7投标人在邵阳市 中( /index.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
5.8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 2019年 12 月06 日~2019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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