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长江经济带发展暨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一期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环[2019]103号、汉发改环[2019]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沧浪新城建设投资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
第二部分、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及试运行。
第三部分、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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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施工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拟任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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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任施工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除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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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格式按附件要求)。
-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帐户
4.2保证金账号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2日 17: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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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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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2日 17: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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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任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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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