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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日期:2019-12-0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经麻发改综(2019)87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209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681.19平方米,建筑密度29.80%,容积率2.26,绿地率35.03%。招标概算约8900万元。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期要求:主体工期约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及其他部分工期3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2.8招标范围:

2.8.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建筑、景观、建筑排水、市政综合管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

2.8.2施工范围:对该片区实施有机改造,对项目范围内建筑和设施进行工程建设,包括部分建筑拆除、部分建筑修复修缮、部分新建和改扩建、市政管网管线改造、公共空间打造等片区环境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具体以建设单位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的要求和审定后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2.9标段划分:/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3.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4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5入围业绩

3.5.1施工单位(牵头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入围业绩。

3.5.2设计不设入围业绩。

3.6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

3.7拟任

3.8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0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员必须是所在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设计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在编的证明)

3.1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12省外企业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15.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5.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5.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1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违反前规定者,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技术标为暗标,施工组织设计为明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止,以怀化市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1)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2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5日至2019年129,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止(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6.2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到怀化市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CA窗口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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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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