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勘察设计 >(二次招标)招标公 告 > >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粤发改社会函[2019]219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9716.00万元,省财政通过统筹省级医疗卫生相关专项和省发展改革委基建统筹资金解决15000.00万元,医院自筹资金7671.68万元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石榴岗路13号院内。 >2.3 工程范围:1、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拟对现有65栋、53栋、82-83栋共4栋建筑进行功能调整,将原有的宿舍、食堂、实验楼改造为住院用房、医技用房、科研交流用房,涉及总建筑面积约2.76万平方米。 >(1 )65栋综合改造:重点学科/专科综合楼建设项目、中医药传承暨交流中心; >(2 )53栋综合改造:负一层中医特色疗法中心及治未病中心、二层重症病房和三层手术室; >(3 )82-83栋综合改造:首层、二层、三层改造为中医药转化研究暨国际交流中心;四层、五层中心实验室功能优化。 >2、院区基础设施建设: >包含扩建中心供氧系统,新建污水处理站500m3/d ,消防水池及配套水泵设备(900m³),其它相关配套(含医气系统、景观绿化、标识、监控系统、室外广场、给排水)。 >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4305 平方米。具体详见可研报告。 >2.4 规划用地文件:/ 。 >2.5 项目批准文件:粤发改社会函[2019]2195号。 >2.6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补助资金9716.00万元,省财政通过统筹省级医疗卫生相关专项和省发展改革委基建统筹资金解决15000.00 万元,医院自筹资金7671.68万元。 >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2387.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2071.82 万元; >2.8 招标内容: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和超前钻工作(如有),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2、完成本项目项目可研报告范围内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基坑开挖及支护)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审查、绿色建筑设计、对专项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合等,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改建工程的设计方案、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管线综合,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声学、专业照明、色彩设计、环境艺术等)、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消防水池开挖、防雷、电梯、标识系统、医用气体及对讲系统等专业和专项设计。 >(2)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建筑物周边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标识系统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等。 >(3)建筑节能与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海绵城市、BIM等专项工程设计。 >(4)造价文件编制服务: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并按照甲方移交的设备与信息化建设内容概算文件,汇总形成项目整体概算文件并配合完成报审工作,协助甲方取得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复意见。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协助竣工图审核等。 >(5)技术配合工作:甲方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专题研究等;配合设计审查(概念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包括不限于修详通、报建通、竣工通)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 >(6)报建配合工作:配合甲方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规划、人防、消防、航空限高、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专业的报建和验收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 >(7)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施工总平面等设计工作; >(8)现场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及时处理现场设计问题。 >(9)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 >(10)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清单、预算)等; >(11)工程概算编制服务。根据审核完成的初步设计方案做好工程概算编制工作,概算的编制采用清单模式。 >(12)基坑支护方案:由乙方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基坑支护方案及其他相关设计工作。 >(13)围蔽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所需设计方案。 >(14 )设计过程中乙方需充分考虑医疗设备与信息化内容对平面布局、结构承重、管线预埋等设计工作产生的影响,按照甲方提供的医疗与信息化设备的尺寸、自重、用电负荷、给排水、防水保温、防雷和运行环境需求等参数进行设计工作,负责完成设计过程中所需开展的结构检测鉴定等工作。若存在参数不明确的情况,乙方应提前提请甲方予以明确,若因乙方未考虑上述问题造成设计变更和签证,从而影响项目工程和增加投资等,乙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2.9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363.58万元,其中,①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9.08万元(其中含投标经济补偿36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5万元(勘察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0元/米)。结算单价按合同中标单价(应不超过招标时公布的各单项限价(如果有)或以经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概(预)算中相应的勘察费的各项目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在合同实施期间实际完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合格工作量结算。勘察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110%。 >注:1、招标控制价总价包含(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测量放线册和验线册的费用,以及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安全评价等手续(若有)的费用;(2)绿建审查所需的各项检验检测费用;(3)用于项目的各类专家评审费用;(4)各类证照工本费、测量控制点购买费、土壤氡浓度检测费等费用。 >2、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发包人和使用单位确认,并通过省有关主管审批部门批准后,承包人应及时组织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工作。发包人有权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审查单位对全过程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1)、(2)项 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其它要求 >(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工程 >(4 )申请人委派的 >(5 )信誉要求:①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②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③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 (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投标申请表(3-3投入人员承诺))。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 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分配办法如下: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windowtext 1.0pt;mso-padding-alt:0pt 0pt 0pt 0pt; mso-border-insideh:1.0pt solid windowtext;mso-border-insidev:1.0pt solid windowtext'>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5 ,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 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B)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A)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的起始时间为 年2019 年12月26 日14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12月26 日15时00分,地点为 第06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站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2)设计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注: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资料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6.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6.3 开标时间:2019年12 月26日15时00 分。 > >7.
>方案评审排序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第5名 |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 | >17 | >8 | >6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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