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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粗石江镇中心小学综合楼、清溪完小教学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粗石江镇中心小学综合楼、清溪完小教学楼工程施工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永政发字【2019]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5  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规定执行。

2.8  招标范围:江永县粗石江镇中心小学综合楼、清溪完小教学楼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否则投标无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本

3.4 拟任

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省内外企业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房建和市政公用行业的在建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评标阶段只需要对

3.6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政府部门网站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8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8万元。(投标承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担保承诺规定的格式提供)。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人首次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作出的答复在永州市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09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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