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膳镇中山路(原团结街)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EPC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大膳镇中山路(原团结街)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EPC项目(第二次)以由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核【2019】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沅江市南大膳镇, 本项目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6、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7、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及相关采购需求。满足使用要求及后续服务等。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道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5、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至少配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人以牵头人名义签署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7)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2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六、招标文件、图纸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2月07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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