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2019年11月28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株洲市 2019-2020年株洲市公路沿线管道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NB39132019000176,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建设
1.5工程工期要求:单个工程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工;
1.6保修期:终验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
1.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8控制价:按单项单价报价,各单项不含税单价招标控制价如下表,任意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合建第一大孔?110PVC管(不含子管及敷设子管施工) | 1硅管 (含硅管) | 顶管 (四子孔) | 备注 |
4.7万元/公里 | 5.5万元/公里 | 22万元/公里 | 招标控制价 (不含税单价)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取得本次管道建设所在公路的通信管线建设许可等合法手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
2.4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资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2.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3.评标办法
本项目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6日12时00分至2019年12月12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
(1)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沃支付方式,请先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在线支付流程操作手册。
(2)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为“megp” 格式,请使用“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制作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式,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取联通 IPASS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否则将影响其上传投标文件及参与电子投标。已获取IPASS的投标人,请查验数字证书是否过期等问题。IPASS办理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使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IPASS客户端将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 。逾期上传的数据电文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项目需同时递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继续评审。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开标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10时0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131号株洲联通9楼会议室】公开进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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