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市推进项目(二期)施工 已由 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常发改招〔2019〕1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宁市环境保护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共包括四池净化系统+三池净化系统。分散处理设置三种规模,分别为单户,2~3联户,化粪池容积分别为1立方、3立方。其中在用地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只设置三格化粪池;总投资约2442.8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常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市推进项目(二期)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 本工程不接受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且在限制投标人投标期限的企业参加投标。同时,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 12 月 6 日~2019年 12 月 10日17:00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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