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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临港经济区进港大道(G321至赤水港段)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云之龙招标集团

梧州临港经济区进港大道(G321至赤水港段)改扩建工程

总承包(YLWZG20192037-WZ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梧州临港经济区进港大道(G321至赤水港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发改投资【2019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 勘察、 设计、□采购、 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YLWZG20192037-WZ

建设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将原进港大道(G321至赤水港段)改造为城市主干路,路线全长约为3800 m,设计速度60km/h,路幅宽度46m,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交通工程、照明管线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30328.5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中标通知书落款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55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 2 11 日至 2021 5 11 日,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365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梧州临港经济区进港大道(G321至赤水港段)改扩建工程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本招标项目各工程内容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具体发包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交通工程、照明管线工程和绿化工程以及红线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地上地下管线迁移等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梧州临港经济区进港大道(G321至赤水港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第2~4章,以及第6~9章。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1   2 10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分两期支付,每期人民币1500万元,支付前须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等额预付款保函。第一期:合同签订后,投标承诺的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到位且经监理确认后15天内支付第一笔预付款;第二期:完成工程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且经监理确认后支付第二笔预付款。

8.2预付款抵扣: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未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预付款;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30%(含)之后,于每期进度款支付时,按固定比例(即累计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相应扣回预付款额的2%)扣回预付款;预付款全部金额必须于累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费达到建筑安装工程费签约合同价的80%时全部扣完。

8.3进度款支付方式:(1)勘察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初步设计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40%,承包人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中标价的2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梧州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发【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办发【2016163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的,承包人已缴纳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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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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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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