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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移动营业厅客户预约和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_招标公告

   日期:2019-12-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移动营业厅客户预约和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HNYD20190001253)(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04-06-04A-2019-D-B2101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主要实现全省自营厅的排队叫号机的集中监控管理,通过客户识别来实现差异化服务;通过对网点业务量、客户等待、评价率等指标监控,掌握网点的运营情况;和微信、掌厅等渠道进行对接,实现客户互联网预约取号等功能。对全省存量排队叫号机及新增集采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便接入营业厅客户预约和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省设备联网以及统一监控管理。

1.2招标内容:

营业厅客户预约和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全省排队叫号机的升级改造。具体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止。

1.4服务或实施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标段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标1包1其他应用软件许可1.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投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合作的。

2.5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个排队叫号机硬件设备销售类似项目案例和1个排队叫号软件管理平台类似项目案例(含税合同金额合计不少于100万元,以上两个案例要求合同甲方一致),如一个合同中同时含排队叫号机硬件设备和排队叫号软件管理平台,含税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1)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清晰的与上述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相对应的全量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总金额为准;

3) 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4) 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 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6) 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标(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7)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9年12月17日15时00分至2019年12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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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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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iit.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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