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特殊装修及旧楼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特殊装修及旧楼改造项目已由梧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以《关于申请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旧楼改造项目报备的复函》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改造旧楼两栋,建筑面积3179㎡。其中旧楼一楼高3层,建筑面积605㎡;旧楼二楼高6层,建筑面积2574㎡。施工范围包括旧楼外立面拆除、部分内墙拆除等,以及新砌墙体、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电梯安装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996.394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8月29日。 2.2招标范围:在项目规模、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概念性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业务技术用房的大堂、指挥大厅、合成作战室、警营文化展厅、会议室等,施工范围包括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工程等。改造旧楼两栋,施工范围包括旧楼外立面拆除、部分内墙拆除等,以及新砌墙体、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消防、电梯安装工程等。)。 2.3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
3.2.2项目设计负责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梧州市 网
( /gxwzzbw)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本项目前期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梧州市 (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八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核验或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请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寄到以下
收件
收件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专职投标员,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梧州市公-安局万秀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特殊装修及旧楼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0633-2062226D8166)”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 0774-3828311。 投标人选择邮寄方式的,除投标文件外,还需将以下资料一并邮寄:【(1)专职投标员(寄件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2)拟投入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加盖牵头单位公章);(3)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协议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作废标处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7.2进度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设计费支付方式:由发包人直接向设计单位支付,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财政等有关部门审定后支付至100%。(不计利息)。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8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80%支付。合同结算价经梧州市财政评审确认后,承包人先支付结算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到发包人账户;再由承包人提供合法结算及审核手续后发包人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本项目结算总价的100%。缺陷责任期(12个月)(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付清(不计利息)。 8.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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