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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0809-2041GZG35308)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2020年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行政区域 广州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08日 18:4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物业分别为:
(一)广州市白云区同泰路倚绿北街14号1、3楼,建筑面积合计约为2758M2。其中一层为传达室、小仓库;三层为对外办税服务大厅、税务分局办公区及职能科室办公室;局领导办公室、大、小会议室、饭堂等,一楼传达室前设有停车场。
(二)办公楼对外办公工作时间:
上午 08:30时—12:00时
下午 13:30 时—17:00 时(同泰路办公区,工作时间有可能根据上级单位的要求作调整)
(三)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告(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承诺在中标后取得《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交承诺函原件)。3. 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1.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00:00 至 2020年04月15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30
六、开标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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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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