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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凤凰大道以东义沙涌以西、长沙涌以西义沙涌以东市政道路施工监理

   日期:2020-04-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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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凤凰大道以东义沙涌以西、长沙涌以西义沙涌以东市政道路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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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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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        期:2020年4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凤凰大道以东义沙涌以西、长沙涌以西义沙涌以东市政道路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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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凤凰大道以东义沙涌以西、长沙涌以西义沙涌以东市政道路已由广州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工程建设

>2.1.3工程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区横沥岛尖,地貌属珠三角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在开发建设之前主要以鱼塘、农田及草坪种植地为主,地面标高在 3.85.9m(广州城建标高)之间,征地已基本完成,场地已进行平整。

>本项目凤凰大道以东段共12条市政道路,包括城市次干路2条和支路10条,桥梁5座,道路总长约7.1km;凤凰大道以西段共5条市政道路,包括支路5条,桥梁1座,道路总长共3.1km

>其中城市次干路为双向4车道规划红线3640米,城市支路为双向2车道规划红线为15米。

>区域内因部分道路跨越涌河涌,河涌规划宽度为30米。拟新建7座桥梁。

>初步估算该项目工程建设费约179087.13万元。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隶属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务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服务类项目计量、变更、结算审核等监理工作;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以及服务类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标段建设范围内的检测、监测、BIM等服务监理以及水保等专业工程的监理)和相关审核工作。负责配合现场业主统筹横沥岛尖市政道路工程造价复核工作。

>本项目包括:承包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中轴涌以南凤凰大道以西、凤凰大道以东义沙涌以西、长沙涌以西义沙涌以东市政道路施工监理服务,包括:凤凰大道以东段为新北路(不含跨中轴涌桥梁)、新联路(不含跨中轴涌桥梁)、支37号路(跨长沙涌桥梁)、D111路(含跨义沙涌桥梁)、D113路(含跨长沙涌桥梁)、D213路、D214路、D216路、D217路(不含跨中轴涌桥梁)、D219路,D208路(不含跨中轴涌桥梁)、D210路。凤凰大道以西段为C110路、C112路、C202路、C204路、C206路。(注:道路等级最高为城市次干路)

>注:1、因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相关规划正在完善中,招标人保留在后期工作中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调整范围和建设规模的权利,且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调整事宜,并按调整要求完成相关专业的工作。

>2、中标人中标后需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最低人员配备要求》的要求投入人员,人员不足或不符合要求,业主有权要求中标人备齐人员配置,并按合同相关的条款处理。

>2.2.3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竣工结算期和移交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

>5)移交阶段:从全部合同收尾后,在政府项目监管部门或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协助下,项目业主与全部项目参与方之间进行项目所有权移交的过程完成为止。

>6)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68.31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5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备3.1.1点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4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41800 00分至20205149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交易网站(网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0514 845分至 900分,递交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0514900分,地点为 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2开标室。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 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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