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为湖南移动2020年-2022年汇聚机房土建施工项目(项目编号:HNYD20200000361、招标代理编号:GPDI-DX-2020-01035), |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1)汇聚机房新建:包括新建汇聚机房选址协调、土建、防雷接地等工作。(2)汇聚机房装修:包括汇聚机房内部的装修、改造、照明和布线等相关工作。(3)外、市电引入:包括市电开户、扩容申报,以及将市电从变压器引至机房的全部施工工作。(4)协调:协助征地及权证办理,还包括站点建设完成后至少一年内的维稳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协调等。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某地市对应的上期合同执行完毕/失效后,该地市开始执行新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协议施工服务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在本协议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1)甲方公布有关本协议施工服务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协议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项目预算:人民币18388万元(不含税) 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划分为2个份额。本项目不限投但限中(同一投标人限中2个标段),划分如下: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土建部分投标人所报整体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市电引入部分投标人所报各分项不含税单价不得高于上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9《市电引入取费标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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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3 投标人须具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下: 2.3.1建筑工程类项目: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且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累积金额在86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接入机房/汇聚机房/核心机楼等土建施工项目。 2.3.2电力施工类项目:投标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且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累积金额在57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是指:380V(含)以上110KV以下的电力施工项目。 相关业绩合同文件要求如下: (1)招标文件中指的“框架协议”是为明确多次重复性采购的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合同性文件,“订单”是从属于框架协议,为明确具体采购而签订的合同性文件。框架协议与其项下订单共同构成完整的合同。若无订单,可采用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替代订单。 (2)合同(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为准)签署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3)与上述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相对应的全量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总金额为准; (4)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5)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6)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7)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投标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标委员会准确评分。 (8)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投标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扫描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6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3)投标标段各地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每地市1人; 2.7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的格式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进行承诺。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时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及比例;(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编入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 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制为两家,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资格要求中通用资格审查标准要求;(7)资格要求中专用资格审查标准要求联合体约定的任意一方成员满足即可(专用资格审查标准另有要求的按照专用资格审查标准执行);(8) 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9)须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0)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相应专业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对应的类似业绩,联合体协议中不承担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业绩不作为联合体资质和业绩评审的内容。 |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0日23时30分至 2020年05月26日12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线上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6月10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1楼1号会议室准时参加。 5.4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 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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