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 广州 2020年第一批广州政企客户高值专线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0年第一批广州政企客户高值专线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0-03302),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预计新建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18500个单点,设备5000个单点的施工服务,其中标段一预计新建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8318个单点,设备2248个单点,标段二预计新建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6056个单点,设备1637个单点,标段三预计新建政企客户高值专线光缆及开通项目4126个单点,设备1115个单点。具体以甲方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按实结算。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标段 | 预估施工费用合计(万元)(不含增值税) | 项目内容 | 预估费用(万元)(不含增值税) | 其中 | 乙供材料(万元) (不含增值税) | 建设地点 | ||
下浮前人工费及仪器仪表使用费 (万元) | 其他费用(包括直通车包干费用、电路开通费、协调费等)(万元) | 安全生产费(万元) | |||||||
2020年第一批广州政企客户高值专线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标段一 | 2500.00 | 光缆工程 | 1875.00 | 951.75 | 610.71 | 23.79 | 288.75 | 白云、东山、越秀、郊市等区域 |
设备工程 | 625.00 | 211.50 | 309.32 | 7.93 | 96.25 | ||||
标段二 | 1820.00 | 光缆工程 | 1365.00 | 697.50 | 447.56 | 17.44 | 202.50 | 天河、海珠等区域 | |
设备工程 | 455.00 | 155.00 | 226.69 | 5.81 | 67.50 | ||||
标段三 | 1240.00 | 光缆工程 | 930.00 | 472.50 | 303.19 | 11.81 | 142.50 | 黄埔、荔湾等区域 | |
设备工程 | 310.00 | 105.00 | 153.56 | 3.94 | 47.50 | ||||
合计 | 5560.00 | 5560.00 | 2593.25 | 2051.03 | 70.72 | 8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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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 广州 最终批复的设计概预算为准。施工等预估费用中,施工服务部分、乙供设备及材料部分不含增值税。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直接开通1个工作日内完成,直通车2个工作日内完成,快速建设5个工作日内完成(从建设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不含报建时间,至取得签发的验收合格备案证明的日期为止)。应急工程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期限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检验、包验收等相关费用的形式承包。
1.4 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如下:
标段一为:人民币25000000.00元
标段二为:人民币18200000.00元
标段三为:人民币124000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以 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法人单位(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 /)”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标段一: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二、标段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非粤注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非粤注册投标人已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
b)非粤注册投标人未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如非粤注册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的,存在影响中标结果,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传输设备工程、光缆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须同时提供一份传输设备工程和一份光缆工程的施工合同;或提供一份同时包含传输设备工程以及光缆工程的施工合同 ;
(2)至少提供一份单项光缆工程或传输设备工程或同时包含传输设备工程以及光缆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施工合同;
(3)施工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600万元及以上业绩。(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项目团队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 3) 在标段一至少配备 7名现场 4)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5)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 2.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信誉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电汇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说明材料等。如采用支票方式或纸质银行保函方式的,需提供原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1.1登记购买:请于2020年6月11日08时30分至2020年6月15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3.资格审查方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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