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南宁地铁1号线5G升级改造(移动需求)项目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GXTFZB-2020-TT-06088,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南宁地铁1号线线路全长32.1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共设置25座车站,全部为地下车站。线路为南宁市“十”字形骨架网线的横线,连接江北东西方向,线路西起石埠站,连接西乡塘客运站、火车站、朝阳广场、民族广场、金湖广场、东盟商务区、埌东客运站等大型客流集散点,途径西乡塘区、兴宁区和青秀区,止于火车东站。
地铁1号线中原有2/3/4G移动通信网络三家电信企业共享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投资的传统DAS系统(隧道区间为泄露电缆,左右区间各有两根13/8漏缆),现网移动已接入GSM900及LTE-E的两个系统。
本期工程拟新增1.8G及2.6G设备并利用原有区间DAS系统相关器件直接升级5G网络(受原有POI端口影响本次开通5G网络带宽为60M),同时在各车站部署新型数字化室分系统完成5G网络覆盖。
1.2招标范围:本项目就南宁地铁1号线5G升级改造(移动需求)项目所需的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1.3项目预算:本项目施工预算约人民币635.25万元(含税,其中包含乙供物料含税预算约人民币184.29元),安全生产费人民币9.536万元(含税)。
1.4招标内容(中标人工作内容):
(1)南宁地铁1号线5G升级改造(移动需求)项目工程施工,包括无源分布系统、传输系统、主设备系统及电源系统等(具体安装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乙供物料分为乙供主材及辅材(辅材根据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相关规定计取,包含除甲、乙供主材和甲、乙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辅助材料),乙供物料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3)提供甲供材料、设备的仓储服务及安装等服务;
(4)预算编制时不再单独计列中标人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 因施工产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根据综合情况统筹考虑,最终结算时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费用,视为投标人已体现在报价中。
1.5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6建设
1.7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65个自然日,预计总作业计划246个(平均每周4-5个夜间天窗,每个天窗同时8-12个作业点,合计246个作业计划)。
1.8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止。
1.9质量标准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 及南宁 、中国铁塔股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及南宁市 和南宁轨道交通集团 的验收。
1.10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书及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1.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各投标人商务、技术、价格三项评分之和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定额和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报价举例:如折扣报价为7折,则应为70.00%),折扣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85.00%,投标人的折扣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3)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3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并获得合法有效的认证证书。
2.4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企业成立时间不满足则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2.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
(2)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至少为本项目配备1名持有有效的电工证人员。
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具备地铁公网覆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累计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项目内容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必须附上相应的采购订单或其他结算依据,无框架合同仅有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的业绩不予认可,材料不全或模糊不清等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项目金额以单项合同/附有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附有框架合同的结算文件签订金额为准)。
2.8投标人须配备本项目施工必要的仪器仪表、大型机械设备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的设备设施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9联合体:不允许。
2.10转包、分包: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2投标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2.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6月12日至 2020年6月17日。
4.2 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 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售出不退)或现场缴费,转账时备注“南宁地铁1号线5G移动改造施工文件费”。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 】
开户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号【4500 1604 4660 5070 1096】
4.5邮件报名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xtfzb@189.cn)发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企业信息表原件扫描件与可编辑版本;
(4)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签字扫描件;
(5)招标文件银行转账底单扫描件。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上述满足要求的材料后,并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招标文件。报名邮件发送后或发送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致电0771-2419331覃女士确认。
4.6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个工作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4.7 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导致逾期到账或邮件系统原因导致报名邮件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成功的风险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10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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