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2020年至2021年普通光缆产品集中采购,招标编号:CMCC2020000016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期集中采购产品为普通光缆产品,预估采购规模约374.58万皮长公里(折合1.192亿芯公里)。招标内容为光缆中的光纤及成缆加工部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实际采购量以采购合同为准。 注:预计本次采购需求满足期为一年。 1.2本项目采用份额招标,中标人数量为10至14家,分配份额如下: 若10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8.00%、22.40%、19.60%、6.32%、5.26%、4.74%、4.21%、3.68%、3.16%、2.63%; 若11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2.58%、18.06%、15.81%、13.55%、6.32%、5.26%、4.74%、4.21%、3.68%、3.16%、2.63%; 若12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2.58%、18.06%、15.81%、13.55%、5.65%、4.78%、4.35%、3.91%、3.48%、3.04%、2.61%、2.18%; 若13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22.58%、18.06%、15.81%、13.55%、5.12%、4.39%、4.02%、3.66%、3.29%、2.93%、2.56%、2.20%、1.83%; 若14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19.44%、15.56%、13.61%、11.67%、9.72%、5.12%、4.39%、4.02%、3.66%、3.29%、2.93%、2.56%、2.20%、1.83%;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821540.95万元(不含税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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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制造商,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和OEM厂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投标人为母公司,制造商为子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2.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次投标产品功能相同的相关产品信息。 2.4、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2018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如果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等值人民币。 2.5、投标人应提供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外部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 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产品的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投标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7、报名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集中采购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9、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全容量系列规格的产品(且各容量系列产品仅能单一方案投标),只提供其中部分容量规格产品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2.10、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通过CMA和CNAS认证)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做出的,至少一个规格产品的完整合格检测报告。 2.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设备的清单并计算普通光缆产品的年生产能力(注:按照每年12月、每月25工作日、每工作日18小时、每小时60分钟计算生产能力),单护套普通光缆(折合成24芯)的年生产能力需达到300万芯公里。 2.12、投标人对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设备拥有完全的使用权,不接受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使用权。 2.13、投标人对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检测设备、仪表拥有完全的使用权,不接受通过租赁方式获得的使用权。 2.14、投标人需获得中国移动光纤光缆产品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及其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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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18日17时00分至 2020年06月23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电力招标采购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0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远程会议系统及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涉及标前检测样品,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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