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招标公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服务  公司  配电  二次公告  宁夏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社会化运营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0-06-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 受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委托,就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020年6月11日发布了本项目第一次磋商公告,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废标。根据程序现重新公告,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址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76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66020882297

1.2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42万元/

1.5最高限价:42万元/

1.6采购需求: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食堂社会化运营服务采购;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同意后可延期下一年,最多延期两年,合同试用期限为三个月。

1.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2.8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2.9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项目的采购文件。

2.10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0624日至202072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