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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2020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2020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

KHDDG-2020-007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广西凯慧建设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2020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公开征集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KHDDG-2020-007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耕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梧州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土地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97号)、《梧州市 关于开展土地项目有关工作的批复》(梧政函{2018}264号)和《藤县印发关于藤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发〔20201号)、梧产投发〔202015号等文件精神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确定的投资人在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辖区范围内开展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

2、招标人负责提供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的合法、合规、符合开展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土地资源供投资人实施项目;投资人以项目总承包方式负责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耕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投资人只有在完成项目各项工程建设任务,达到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并完成土地项目信息备案后才能获取收益。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征集投资人投资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2020年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初测潜力为1000亩,最终委托面积以立项批复面积为准。计划总投资约4050万元(以每个立项项目验收获确认的提质改造指标面积,结合耕地质量提升等级为准)。对取得农民意愿并符合耕地提质改造相关标准的土地应立尽立,完成不低于立项面积90%指标确认工作。

4、项目建设工期:36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立项,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批复,18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验收)。

5、项目合作期限:在签订协议即日起至项目管护期结束(管护期为:5年)。

6、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形成占补指标。

四、资金来源:

1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即:投资人)筹措。项目运行总投资及特别约定项目运行总投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等不列入预算范围内产生的费用;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乡镇工作经费;拆迁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其它不可预见费。

2、上述费用除按预算规定执行外,特别约定如下:

1)土地租赁及补偿支出:土地租赁费用由中标人(即:投资人)与土地权属人采取灵活方式协商确定并签订租赁协议,拆迁青苗补偿费用以不损害群众利益为前提,可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2)监管费用支出: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由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或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按规定选定,所需费用由投资人投资单位承担,与相应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约定支付。

3)乡镇工作经费:按照 1000 /亩的乡镇工作经费标准支付给乡镇政府,经费其中 500 元由乡镇政府支配,500 元由项目所属村委会支配,主要作为协调解决各项民事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分二期支付,一期在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批复后支付 60%,二期在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报备入库后支付 40%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⑴投标人必须依法经营,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类(含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或者农业投资业务;

⑵投标人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⑶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⑷投标人拟派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或水利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至少要派3名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4.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投资单位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6.投标人必须具有土地设计工作经验,具有土地项目设计工作业绩。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具备投资单位、设计和施工资质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7 14 日止,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梧州市 平台( /gxwzhy)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用),售后不退。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将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納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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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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