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泗水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低压配电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
2.2 规模: 1×130t/h 高温高压锅炉,配 1×30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180天
2.4 标段划分: 山东泗水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低压配电装置及附属设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山东泗水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主厂房、辅助车间PC、MCC低压配电装置及附属设备。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华能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部。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2.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国家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开关柜、框架断路器及塑壳断路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5项生物质或垃圾发电或火电工程低压配电装置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至少包含2项300MW及以上机组不少于50面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内容的部分、签字盖章页)。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0日9:00起至 2020年7月25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