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及以上或等值外币(牌价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中间价为准),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2.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需提供承诺书;
2.3、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提供不少于1个金额200万(含)及以上的同类(合同名关键字涉及“运营平台/运营中心/营销平台/营销管理/产品运营”)软件开发合同案例。需提供发票、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协议,则提供框架协议封面、合同金额页、框架协议签字盖章页及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金额以订单金额为准;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一客户延续性多期项目,只算一个合同案例);
2.4、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提供承诺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