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澜沧江大厦及辅助用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7-320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 澜沧江大厦及辅助用房修缮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
2.2建设
2.3招标范围:(1)澜沧江大厦16F、17F、20F-25F室内修缮主要包括:顶面吊顶维修、更换、刷漆,墙面铲除、补灰、刷漆处理,地面踢脚线处理、铺装强化木地板,对门窗损坏的五金、胶条进行更换,卫生间吊顶更换、对漏水、渗水的区域进行注胶补漏处理,照明设施维修、更换,窗帘维修更换;(2)澜沧江大厦辅助用房修缮主要包括:外墙修缮,屋顶防水维修,墙顶面维修,雨棚修复,三楼过道修复,公共卫生间吊顶、灯具维修、更换,辅助楼停车区草坪砖修复等。
2.4工期:计划工期:1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2月15日。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规程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2.6承包方式:总价承包合同,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 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应具有两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修缮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3.2.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近五年内(2015 年1 月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为准)担任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提供相关证书和任职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0年07月22日09:00起至2020年07月2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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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