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衡阳市 2020年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B39142020000075 招标编码:CBL_20200826_103323186
开标时间:2020-09-1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招标范围:中小型货车(皮卡车)、越野车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一批经营用车、建设维护用车、生产综合用车等,车辆要求为2019或2020款皮卡车,2019或2020款越野车,详细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2.5项目规模:投资金额约为35万元(不含税),其中中小型货车两台(皮卡车,两驱厢式,2.4L),投资金额约为9.75万元/台(不含税),越野车一台(5人座,2.5L),投资金额约为15.5万元/台(不含税)。
2.6标段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
2.7供货期:自收到招标方订单之日起30天内。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不含税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综合折扣系数,综合折扣系数报价不得超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营业执照须包含汽车生产或销售许可或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必须是4S店经销商或车辆生产厂家,若为4S店经销商则须提供投标品牌生产厂商销售授权的证明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4投标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转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资信状况良好,提供银行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9时00分至2020年17时00分。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时30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