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城镇饮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德阳市罗江区城镇饮水一体化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招标控制价:“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办公室文件德市罗府办发[2019]79号计费标准计取监理费的60%作为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013533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现修改为“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及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办公室文件德市罗府办发[2019]79号计费标准计取监理费的60%作为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013533.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