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且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 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原件/查询页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需携带本人身份证);7) “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8)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中投标人信息查询(需包含股东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