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综合停车场项目
补遗1
致参加“宜宾市叙州区综合停车场项目”的各投标单位,现对本项目补遗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4.1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