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净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拍卖出 让时间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人 | ||||
计入容积率总建 筑面积/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 持证准用 面积(亩) 及方式 | |||||||||
1 | JYS2018-5-1 | 简阳市简城街道高屋村、大井村、金光村 | 70374.40 合105.56亩 | 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比例不大于30%且不小于25%)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楼面地价:2300元/平方米 | 20300 | 2020年09月27日10时 | 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2.5; 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75936.0 平方米。 | 不小于15%, 不大于25% | 地面≤150米,地下≤30米,且须满足航空限高等有关管控要求(规划设计方案须做航行专项评估论证) | 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比例不大于30%且不小于25%) | 105.56 指标价款 |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 | CZ2020-11(252/211) | 崇州市崇阳街道晋康中路与东兴路交叉口东南侧 | 63326.53 合94.9898亩 | 住宅兼容商业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520万元/亩 | 12000 | 容积率:1.0<容积率≤2.4;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51983.67平方米。 | 不大于22% | 不超过80米。西侧商业街限高18米,东侧住宅区限高80米;用地西侧南北向公园界面;控制北高南低天际线,整体梯度不小于25%。 |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比例不小于5%,且不大于10%) | 94.9898 指标价款 | 崇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3 | QBJP2020-6(252) | 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以北、栖凤路以东 | 23789.68 合35.6845亩 | 住宅用地 商服用地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楼面地价:3800元/平方米 | 7000 | 大于23789.68平方米,且不大于71369.04平方米。 | 不大于35% | / |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可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且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 35.6845 指标证书 | 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